解析:
当机动车彼此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有过失的一方将负起赔偿责任;若双方皆存在过失,则按照各自身份过错的比例进行分担。
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驾驶员,以及行人间产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如果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行人均无过失行为,其赔偿责任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为事故过失方,那么应当依据他们的过错程度相应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反之,如果机动车辆一方并未明显过失,那么他们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最高不得超过总损失的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