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企业并无权限对员工实行罚款措施。
然而,如若由于员工自身原因导致企业遭受了经济损失,企业有权向员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当薪资被扣除之后,剩余部分不得低于本地月度最低工资标准。
作为雇主的企业,并未获得实施罚款的授权。
罚款乃是特定行政处罚手段之一,只应由法定的国家级公共机构来行使实施;而其他任何形式的单位和个人皆不能设定或执行罚款。
因此,企业并不拥有实施经济处罚的合法资格,在其规章制度中设立的罚款相关规定将被视为无效。
严格来讲,依据这些罚款規定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是缺乏法律依据支撑的。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