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控辩双方在法庭上提供的供词出现出入时,法庭将会对相关情况展开深入调查。
在无法确认证言真伪性的前提下,此类证言将不会用来作为判决依据。
若某犯罪嫌疑人口服供词存在明显的矛盾之处,这一问题通常并不会对司法机构的结案产生太大影响,侦查部门工作人员会综合其他各类有效证据去断定案件的真实情况。
然而,如果仅有被告人口头陈述作为唯一证据,而无其他确凿证据加以佐证的话,那么该犯罪嫌疑人是不能被判有罪且接受相应刑罚的,反之则成立。
针对被告人口腔供词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同时,如果证人口中的证词是其蓄意捏造虚假内容或故意隐藏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则可能涉嫌犯罪行为,构成伪证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此罪的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倘若情节更为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