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的相关规定,专利权人自获得专利权起的每一个年度,均须按照相关标准向专利管理部门支付相应的专利授权使用费用。
就发明专利而言,授权使用费用按以下方式计算:
前三年(即第1至第3年),每年需缴纳900元费用;从第四年(即第4年)开始直至第六年,每年则需缴纳1200元的使用费用;而在第七年(即第7年)和第八年(即第8年)这两个年度,则需要缴纳2000元人民币的费用。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而言,其授权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年至第三年(即第1至第3年),每年只需缴纳600元人民币的费用;而在第四年至第五年(即第4年至第5年)期间,每年则需要缴纳900元人民币的使用费用;到了第六年至第八年(即第6年至第8年)期间,每年则需缴纳1200元人民币的使用费用。
此外,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来说,其授权使用费用也有明确规定:
第一年至第三年(即第1至第3年),每年需要支付600元人民币的费用;第四年至第五年(即第4年至第5年)则需每年支付900元人民币的费用;到了第六年至第八年(即第6年至第8年),每年则需要缴纳1200元人民币的使用费用。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