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过房产中介进行买卖房屋交易过程中,应特别留意以下数点注意事项:
首先是警惕合同内是否设有隐藏的圈套;
其次,要留意中介方是否有意对购房者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
再者,观察他们是否会借着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刻意抬高或降低房价以获取不正当的利润空间;还有,需要关注的是,若合同尚未完全执行完毕就被要求将款项交付给中介代表;
此外,还不能忽视中介人员是否有伪装成房东收取费用以及额外收受其他非中介费用的可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