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现行规定,此类请求仍可得到报销处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产妇前往四川生产之前,必须赴重庆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
待分娩完毕归来之后,您需携带与生育有关的病历记录、准许生育的相关证件以及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相关证明等资料,以便顺利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并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