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达到破坏畜牧业生产之目的,有人竟在草原饲养场的饮用水源及牲畜饲料当中投掷有毒物品;显然,这种违法行径恰好吻合了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客观犯罪构成要件。
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
若尚未导致任何实际伤害或危害结果出现,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多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倘若因为该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事件发生,或致使公共财物或私人财富遭受重大损失,那么根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这类罪犯将面临最低为十年、最高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处罚。
而当诸如上述灾害性侵害行为极其严重时,便有可能被判以死刑或终身监禁,代表其所涉案情已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最高惩戒等级——投放危险物质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