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问题,即使罪犯已经归还原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财产,仍然无法回避刑事责任。
然而,返还赃物却可在量刑环节起到一定的减轻作用。
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内担任职务的员工来说,如果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归属该机构的财产据为已有,则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具体而言,若此类情节涉及到的财产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的程度,犯罪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相应罚金的处罚;若金额进一步上升至巨大或特别巨大级别,那么犯罪者就可能面临长达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同时伴有罚金的处置方式。
严重情况下,犯罪者甚至需要付出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的代价以作为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
【贪污罪】方面,若公司、企业或是其他拥有明确国籍背景的国有单位中的公务人员,以及由这些相关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执行公务的人员,也存在类似以上的行为表现,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具体罪责的裁定与惩戒。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第三百八十三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