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遭遇交通事故后,相关当事人需于四十八小时内向所购保险公司进行报告。
奉行通知义务之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倘若由于故意行为或重大疏忽而未能按规定时间通知保险人,从而使得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以及损失程度的认定出现困难的情况下,保险人对于无法确认的部分,根据一般惯例,通常不会承担赔付或者支付保险金额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