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对于非营业性质的轿车(涵盖所有非商业运营的轿车、小型以及微型乘用车,且自当日起,将7-9座非营业性质的小微型客车(但不包括面包车)纳入到免检范畴之内),在其使用寿命内的前六年可享有免于进行线下检测的优待,仅仅需要每两年向相关机构提交检验标志的申请即可;对于在2020年11月20日前超过六年且未满十年的车型,其车辆年度检验的周期也被从原先每年检验一次的要求放宽为每两年检验一次,即意味着这些私家车在其使用寿命内的十年内仅需进行两次线下检测,分别是在第六年以及第八年。
然而,针对那些使用寿命已达十年及以上的车型,其年度检验的周期仍将维持原来制定的标准,即该类车辆在使用寿命的10-15年内,每年将接受一次年度检验,而对于使用寿命超过15年的车型而言,其年度检验的周期则会调整为每半年一次。
至于营业类型的普通载客汽车,根据相关法规,它们在使用寿命的五年内,需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如果车辆的使用年限超过了五年,那么其年度检验的频率将调整为每六个月一次。
此外,对于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这两类车型,它们在使用寿命的十年内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而到了使用寿命超过十年之后,其年度检验的频率也将调整为每六个月一次。
对于摩托车这类车型,根据规定,若车辆在使用寿命的四年内,则需要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当车辆的使用寿命超过四年后,这款车型的年度检验频率将会调整为每年一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