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职人员在判刑之后将无法领取到其原本享受的退休养老金。
当公务员在退休后因犯下管制罪行、拘役或者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行期间,将会暂时停止发放其退休费用,转而按照其原有的基本退休费的60%作为生活费用予以发放。
在其所犯刑法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继续执行原判决刑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原有退休费的40%进行比例调整以减少基本退休费标准,同时所享有的补贴也将按照办事员的职位等级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一)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
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
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
(二)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