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需依据具体情境做出判断。失职行为所引起的损失及负面影响之大小,将决定相应的处理措施。通常情况下,只需给予适当的警告与教育即可应对,若造成了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便可能面临撤销职务或调动岗位的处分,情况特别恶劣者甚至有可能构成渎职罪。
然而,假如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无视其应尽义务,恶意行使权力或疏忽职守,导致国家公共财产、社会利益以及人民群众受到重大损失的话,则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即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