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伴侣存在不忠行为,当事人自有权提出离婚请求。在进行离婚诉讼期间,无过错的一方应注重收集并保存对方外遇行为的直接证据材料。此类取证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拍照、录制视频音频资料、收取书面保证、承诺文书与协议文件及证人证言等。一旦能有效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伴侣的不忠行径,便可据此向法庭申请要求对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有所让步,或者主张自己应得的精神损失赔偿款项,以便对婚姻生活中导致本次挫折事件的过错方施加适当的惩戒压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