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仅凭银行转账记录而无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同样具备启动诉讼程序的可能,只需满足必要前提因素便可。众所周知,发起诉讼务必符合以下几大法定条件:
(一)原告应为与事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企业或社会团体等组织;
(二)诉状所指明的被告应有清晰明确的身份证明;
(三)诉求及事实理由需明确具体;以及
(四)案件应属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主管权限范围内,并遵守受诉法院所在地域管辖权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