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车损险可选择在保期中途进行增购。车损险作为一项商业车险服务,遵循着完全自愿的原则进行购买,车主有绝对的自主权决定何时选择进行投保。车损险主要指的是当被保险车辆遭受至自然灾害或同时由被保险人或其授权许可的驾驶员在实际运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出现保险事故,对此引发的保险车辆遭受损害,保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给予相应的赔偿。该产品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包含了诸如火灾、冰雹、洪水、碰撞、雪崩、泥石流、滑坡、地陷、外界物体坠落、爆炸等多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