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凡欲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必须具备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金,即至少三万元人民币。
此外,为了保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该类公司通常由两个或多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经营。然而自二零零六年元月份起,新修订的《公司法》赋予了个人投资者以单一股东身份注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此类专属于个体的有限责任公司被赋予了独具特色的称呼——"一人有限公司"。虽然公司名称中不会直接出现"一人"字眼,但是在营业执照上将会明确注明为"自然人独资"性质。同其他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样,一人有限公司同样也需要满足至少十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