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请注意,依照规定,警察只能通过查询手机号码获取通话记录,而无法得知通话具体内容,除非公安机关根据严格的行政审批程序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家,在事前预先实施技术手段和策略措施,从而对其手机通话进行监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