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不是起诉离婚的必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只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