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针对非法捕捞中国特有珍稀野生动物“芝麻剑”的相关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划分为轻度违法、重度违法以及重度违法三种类型,分别予以相应程度的法律制裁。
具体而言,轻度违法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而对于重度违法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也须缴纳罚金;
至于情节特别恶劣的重度违法者,其所应承受的法律后果更为严重,即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还可能被课以罚金甚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在最新的国家保护动物名录中,“芝麻剑”已被正式列为二级保护动物,严禁任何形式的垂钓及捕捞活动。
此外,尽管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大量人工养殖的“芝麻剑”,但由于该物种无法进行人工繁育,因此养殖过程中所使用的鱼苗主要来源于天然水域中的捕捞所得。
然而,如今这种捕捞行为已经被明确认定为非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