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留下案底,然而却会形成“违法纪录”。
刑事拘留与治安拘留实质上并无二致,治安拘留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亦可称之为行政拘留。
治安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犯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实施的,旨在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手段。
尽管行政拘留并非刑事处罚,不具备留存案底的性质,然而关于被行政拘留的详情,仍能在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进行查询获取。
案底具体含义即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被称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通常特指曾有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此类犯罪档案通常保存在公安部门。
详细解析如下:
首先,行政拘留并未留下“案底”。
案底,或称“前科”,从法律层面理解,系指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及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包含以下要素:
犯罪人员的基本信息、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状况等。
行政拘留乃行政处罚中的一种。
行政处罚则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针对违反行政法规且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行政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因此,行为人虽遭受了行政处罚,但未经法院审判程序而受到刑事处罚,故而自然无法在犯罪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中留下案底。
其次,行政拘留可能会留下“违法记录”。
尽管行政拘留并未在犯罪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中留下案底,然而在公安机关内部网络中可能会留下违法记录。
这些违法记录在公安机关内网均可查询得到,对于行为人未来的职业生涯和日常生活一般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然而对于某些较为严重的、或者多次受到处罚的行为人而言,其未来的职业生涯和日常生活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1、若行为人再度面临行政处罚,处罚力度将会加大;
2、在报考政法系统公务员职位或某些特定部门雇员时,政审环节可能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
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