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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法人股东个人资产是否需要清算

3.1w浏览 匿名 2024-04-27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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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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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律规定之下,无需去清算股东的个人资产。只要股权人已将其实际承诺投入的注册资金全额支付到位,那么他只须在其所出资金的范围内承受有限的责任。即便企业经营出现亏损、乃至资金短缺导致无法偿付债务的情况下,只需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破产制度即可,与股东的个人财务状况无关,也就意味着不会对股东的私人财富展开清算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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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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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破产清算
公司解散决议,是股东会作出的解散公司的决定,属于公司解散的一种方式。公司解散决议一般包括两项主要内容:1、解散公司的决定。2、选任清算人。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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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清退房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的化解渠道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通过与相关方的友好协商沟通,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如何化解矛盾;
其次,如果在协商无果或是遇到了较为棘手的问题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将争议事项递交至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官方机构,寻求他们的协助,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再次,若当事人对于和解、调解的结果并不满意,或者无法达成和解、调解的共识,那么他们可以依据先前签订的仲裁协议,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是指在纠纷产生前或产生后,买卖双方通过签署书面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从而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最后,如果当事人并未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存在无效的情况,他们也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同时,当事人必须遵守并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
如有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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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控股股东具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普通股股东所拥有的权力主要包括:
1)公司重要决策的参与权。
这种权利源于普通股股东对于公司股票的持有,它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权益。
2)获取公司资产的利润以及在公司经营后留下的剩余资产的分配权。
这两项权利直接反映了普通股股东在公司中所享有的剩余收益权。
在履行义务方面,1)作为股东,您应当按照约定按时按比例缴纳投资款。
您可以使用现金进行出资,同时也可以选择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以货币估值且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来进行出资。
2)您必须遵守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规定,不能利用自己的股东身份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同样,您也不能滥用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从而损害到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因为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您将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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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中优先股股东清偿顺序
1、股息: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可优先获得股息。股息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但当企业获得优厚利润时,优先股不会获得超额利润。2、剩余财产优先分配权:当企业宣布破产时,在企业资产变卖后,在全面偿还优先股股东后,剩下的才由普通股股东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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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拖欠工资申请破产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当面临此类情况时,我们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或者启动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
在处理这两种情况时,员工的薪资待遇和社会保障体系是首要的赔偿主体。
依据企业破产清算的既定流程,首先需要清偿的便是破产过程中的各类法定费用与共同利益所需的负债。
在此基础上,公司再将剩余资金用于优先偿还破产责任人拖欠员工的工资报酬和相关医疗费用、残疾津贴以及丧葬抚恤费用;
同时,还需补足应计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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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应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如果公司章程、合同中已专门说明了有关财产的分配办法,则应按规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在合同、章程、协议中作出明确规定,董事会也没有就此作出任何决定的,则应按合资法的规定,按投资各方的股权资本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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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借了东西不还起诉有用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第一点,即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所借款项的情况下,进行法律诉讼确实具有实际效果。
关于第二点,依据借款协议或者借据所签订的相关条款对双方均产生了严格的约束力,这是因为借据对于借贷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第三点,若借款人未能严格遵守借据中所约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则将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
在此种情况下,双方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如协商无果,出借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需向法院提交充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其诉讼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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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法》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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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限制性股权,如何进行有效管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法中有关股份权益的详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股份权益是一项明确且固定的权利,作为投资者的企业股东可以通过向公司注入资金的方式获得决策权和选择管理层的权力,同时还能参与到公司利润的分配过程之中;
其次,股份权益是股东以其所投入的资产为基础而享有的财产权,在出资行为发生之前,该权益属于股东个人所有并受法律保护,并且股东对于这部分权益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此外,股东可以选择用现金、土地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多种形式的资产进行股份出资;
最后,当股东将自身财产投入至公司之后,这些财产便转变为了公司的所有物,股东也必须遵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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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破案后多久判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交通肇事罪方面,通常需要大约数个月的时间来作出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一般的审限是详细辨析和整理之后法院可在两个月内给出裁决,但最晚也不会超越三个月的期限。
具体来说,在处理公诉性质的案件时,法院应该在接手案件后最长两个月内作出宣判,但是最迟到不得超过三个月。
如果案情复杂或者涉及到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以及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案件的话,只要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则审限可以延长至三个月;
当然如若仍需延长,就必须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若发生人民法院变更了案件的管辖权,从当地医院改变管辖权变成其他医院接收案件的那天算起,开始计算审理期限。
而当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并完成后,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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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股东资产清算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4、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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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请求确认股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澤盈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能夠通過登記程序得以確認與證明。
在澤盈有限責任公司这种組織形式下,每個股東都享有對自己持有的股份進行轉讓的權利,這包括將所有或部分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然而,在完成任何股權轉讓後,必須進行相應的變更登記。
另外,如果某位股東希望將其所持有的股權轉讓給非股東的人士,則必須經過其他股東的過半數同意,並且在完成轉讓手續之後,還需進行相應的變更登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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