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视同缴费年限”指的是在1996年国家尚未正式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之前,依据国家政策确认的实际工龄。
因此,若在1996年以前已开始就业,则从前的所有工作经历都将被视为与正式缴费同等对待(并计入连贯工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视同缴费年限”。
假如您在1996年前就已开始从事相关工作,而目前又有服务单位的话,那么应该请用人单位审查您的个人档案,查看其中是否明确记录了参加工作的确切日期,若是档案目前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话,您还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管理局提出申请,请求对档案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