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精神疾病患者同样有权申请离婚。
由于他们的身份使其限制了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应向法院提交诉讼以实现离婚目的。
然而,若男性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且在清醒状态下,亦可通过签署离婚协议的形式进行协议离婚处理。
倘若在精神疾病患者结婚前曾指定的监护人自愿同意与其解除婚姻关系,并且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依法办理离婚相关手续。
倘若监护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恰在此情况下,另一方需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裁决。
通过采取诉讼手段来解决离婚问题能够更好地保障精神病人未来生活的各方面利益得到合理安排,从而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