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被朋友滥用,从事网络贷款并产生严重拖欠现象,那么作为当事人就应当毫不延迟地将借款款项还清,同时主动负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随后,当事人便有权向那位实际借款的朋友提出追索,请求其如数归还所欠债务。
然而,若当事人在此之前对这一切毫不知情,纯粹是被他人冒名顶替或伪造证件而致使自己陷入恶劣的借贷困境时,他们有权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