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分具有特定资格的未成年人可享有探视狱中服刑亲友的权利,具体的探监条件如下所述:
(1)主体要求条件。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的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所享有的探监权利仅限于其直系亲属及法定监护人享有。
尽管如此,目前在我国各个地区实际上普遍实行了允许罪犯的朋友也能前往探监的规定;
(2)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条件。
我国各个监狱实施的探监规章制度中都会明确规定,在实施探监行为时必须向监狱方面出示以下相应的证件和资料:
①身份证明文件(涵盖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当地各级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开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监狱已不再对第二种证明文件作出强制性要求;
(3)时间限定条件。
各个监狱会针对探监工作设定一定的规定日期,在此规定的时间段内方可进行探监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