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您发现有人以借款为名要求您签署欠条,却实际上是在进行诈骗活动时,请您务必带上相关的欠条前往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此类举报之后,将会对举报内容进行严谨的核查工作。
如举报情况真实存在并且已经符合公安机关所设定的立案标准,那么他们将会对此类案件予以正式立案并展开调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