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时,应尽快与所属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将会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一个定损中心(若无人受伤,通常无需向交警报案;即使交警在场,亦无法开具相关单据)。
2.接下来,双方需共同前往该定损中心与所有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共同处理此次事件。
首先需要填写一份责任书,然后要求承保本次事故的保险公司定损员进行拍照定损。
请务必带上原始的行驶证、驾驶证及交强险保单(对于无责方同样必要)。
3.定损中心多数情况下与维修厂建立合作关系。
因此,如确定在此处进行维修,则无需支付任何款项,待无责方修复完毕取回车辆后便可离去。
但需将行驶证、驾驶证以及交强险保单的复印件交递至对方手中(请注意,无责方同样需要提供其交强险保单的复印件以供参考)。
4.如果您选择在非定损中心推荐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则需妥善保管对方的保险公司报案号码,将车辆运送至常去的4S店或者其它正规维修机构。
告知接待人员报案号码后,您方可离开。
维修厂家会尽快与保险公司联动,安排定损员前来定损修缮车辆。
5.当车辆修复完毕,您于提取车辆前必须先行支付修车费用给维修厂家。
届时,他们将为您出具详细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以及发票等材料。
6.之后,您需要与对方约定见面时间,并发给对方之前提到的行驶证、驾驶证及交强险保单副本、维修厂商所提供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以及发票。
而对方将支付相应款项至您受伤(只有在所产生的修理费用超过2000元时,才能针对保险理赔过程中的相关步骤与流程提出更复杂的要求。
例如,需要与对方一同前往定损中心寻求交警的协助,以便更换事故责任认定单。
顺利更换后,现场便可与对方进行结算,完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