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再次结婚,婚姻状况是否会被记录?
关于结过婚且有相关记录这一问题,当涉及到婚姻登记事宜时,户口本中婚姻状况一栏需要被明确标识为''已婚'';而在不幸离婚之后,其婚姻状态应转为''离异''。
然而,离婚过程并非仅限于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实现,例如由法院判定离婚事项。
因此,对于已经经历过离婚历程的人士而言,他们的婚姻历史是无法被掩盖或抹除的。
无论是个人的户口薄还是在民政局中的注册信息,均会明确反映出其婚姻记录。
因此,无需对谎称自己从未离婚的话语抱有希望,因为这些记录在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都将永久保留。
在婚姻事务管理部门以及档案馆内,也会妥善保管每一起婚姻案件的相关资料。
特别强调的是,若以诉讼方式达成离婚共识,法院所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将会永久保存,清晰地记录了您的婚姻状态及其变化历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