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启动侦查程序:
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者或者控告方提供的举报信息时,或者由公安机关自身捕捉到犯罪活动的端倪时,应立即启动侦查程序进行调查取证。
2.转入审查起诉阶段:
对于经过侦查程序之后确认犯罪嫌疑方涉嫌犯罪成立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将相关案件递交给人民检察院,提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申请,同时需要提交一份详尽的《起诉意见书》以及案件所有的证据材料。
3.发起公诉诉讼:
检察官会对公安机关上交的案件进行详细的审查,如果认为关键证据足够充分,则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针对证据不足的情况,检察官可以决定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
4.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法院收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后,首先会组织控辩双方就案件中的证据进行交叉的质询和辩论,随后倾听被告方面对面的辩护陈述,然后基于整体案件的证据材料做出有罪或者无罪的明确裁决。
5.刑罚执行阶段:
对于被判定为有罪的刑事案件,其刑罚应在判决结果宣布之日起正式生效,之后由预设的执行机构来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