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遭遇入室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若遭杀害并不必然视为正当防卫行为,其中涉及到防卫时限的考量因素。
假设抢劫歹徒已经被成功制服,但在自身失去抵抗力量之后,行为人依然对之进行进一步的"防卫"动作,这便构成了故意犯罪,而非正当防卫行径,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当对正在进行入室抢劫活动的罪犯实施防卫行为,致使袭击者身亡的状况出现时,行为人无需担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