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对精神病患者实行强制医疗的法律法规列明如下:
第一,如若精神病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影响到了公共安全或者对公民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且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认定该病患依法不需承担刑事责任者,但仍有继续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之虞,则可对其施以强制医疗措施。
其次,当人民法院在审理某类案件时,根据事实情况认定被告人为符合强制医疗所必须的条件之时,有权作出强制医疗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