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机动车交替通行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如下: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应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具体金额为二十元至上百元不等。
当机动车遇到前方道路中车辆拥堵或行进缓慢路段时,应该遵守法规严禁穿插至对向车道或占用实线变道,更不能违规超越排队等待的车辆。
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在车道数量有限、道路狭窄、或没有交通灯号、标志标线以及交通警员指挥的交岔路口等特殊情况下,为了交通顺畅安全,机动车都需要遵循顺序交替通行的规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