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会受到以下相应的行政处罚:
当车速低于或等于法定时速的10%以内时,不会被处以任何形式的罚款或者扣分;当实际车速介于法定时速的10%至20%之间时,司机将面临50元人民币的罚款以及扣除3分的处罚;若实际车速高于法定时速的20%而未达到30%时,相关人员将会被处以5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被扣除6分;若实际车速位于法定时速的30%至50%之间,罚款额为200元人民币同时需扣除6分;
然而,如果实际车速高于法定时速的50%且不足70%的话,司机将面对的罚款金额将升至1000元并且会被扣除12分,严重者甚至有可能被吊销驾驶执照;
最后,若实际车速高于法定时速的70%,相关人员将不得不支付2000元人民币的罚金并被扣除12分,如果情节特别严重,还有可能遭受驾驶证被吊销的命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