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刑事案件中的共同被告而言,口供仅仅是一项独立的证据而已;当言辞出现矛盾时,还需将其他相关证据予以综合权衡。
若共同被告的陈述存在出入,司法机关会对此展开深入调查,若确认口供无法反映事实真相,那么此等口供将不会被采纳为有效证据。
在这种口供与所涉事实不符的情况下,法院必定会依据现有证据来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
在整个定罪过程中,司法机关并不会过分依赖于被告人的口供,即便没有口供,只要证据确凿且充足,同样可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然而,所有用于定罪的证据均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核实和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