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四六级考试中代考违规行为的严重性,该规定明确指出:
一旦被发现,必然会严厉处理——进行严肃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学生学籍。
针对当前社会中频繁出现的枪手、替考等不良现象,一旦被判定构成法律犯罪,相关的枪手以及雇佣者都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拘留甚至是终身禁止参加各类考试。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第18号命令,参与考试作弊的人所获得的本次报名参加考试的成绩均被认定无效;对于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四、六级考试这类被查处认定的作弊行为,也会采取果断的措施,即全力开除参加考试者的学校学籍。
为了确保严格防治考场内的各种不正当行为,教育部特别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新考场规则。
例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正式开始考试之前,都需要签署一份《诚信考试承诺书》,明确表达自身保证报名时提交的个人报考信息以及有效证件真实且准确无误,同时承诺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坚持诚实守信。
而作为负责监督考试过程的监考教师,同样需要签署一份《自律承诺书》,这份文件清楚地规定了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不得携带任何形式的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为了确保监考期间得到充分的配合与支持,校方已经在考试开始之前就对监考人员的手机全部进行封存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条款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条款,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以上条款设定的考试范围仅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