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夫妻离异之际,子女已步入成年阶段且具备自主谋生能力者,则无需再次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
反之,倘若子女尚且不具独立生活之能,抚养权归属便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磋商决定;如若协商未果,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断。
值得注意的是,子女的意愿至关重要。
通常情况下,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对于婚姻解体及其深远影响已基本有所认知,因此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充分家长应尽力做好孩子的心理疏导工作,促使他们自愿选择跟随对自己成长最为有利的一方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