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立案衡量标准如下:
实施在复杂情况下多次或是规模较大的行为以隐藏、销毁或非法开启他人信件;其行为导致他人在日常工作、生活方面受到了严重干扰,甚至对当事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未经授权便擅自开启他人信件并私自更改其中的内容,乃至公开他人私人信息、侵犯其人格引发了其他更为严重的不良后果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