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惩罚。
2.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且其金额重大者;或多次行窃行为被查获进行盗窃;亦或是入室行窃;或随身携带凶器进行盗窃;或于公共场所进行扒窃行为等情形下,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对其施加罚款。
所称的“金额重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实际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
3.对违法犯罪情节较重者,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惩罚。
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盗窃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非法行为。
而所谓的“金额巨大”,则意味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实际价值已经达到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4.对于情节极其恶劣者,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为其附加罚款或没收部分甚至全部财产权益。
此处的“情节极其恶劣”,是指向行窃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行为。
所谓的“金额特别巨大”,即指个人实施盗窃行为后使得公私财物的实际价值达到了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