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具有稳定收益来源的情形,我们参考月家庭总收入在20%-30%之间的比例来制定判决方案。
然而,假如存在需要付养两名或更多子女抚育费用的家庭,我们会考虑将比例适度调高至月总收入的50%左右。
当涉及到高收入群体时,如果根据上述比例计算得出的结果超出了预设范围,我们则会在此基础上进行放宽处理,但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的最高限额通常不会超过每月30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