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婚前不育情况是否会导致婚姻关系失效,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以下三类特殊情况才可能致使婚姻关系无效:
第一,严重违背婚姻道德,如已婚人士与他人再行缔结婚姻关系;
第二,涉及到被明确禁止缔结的亲属关系;
第三,未达法定结婚标准。
除上述所列之情形外,任何其它原因均不足以导致婚姻关系失效。
若经证实婚姻关系自始至终无效或已被宣布废止,那么此类婚姻自始至终便从未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双方亦无法继续享受夫妇间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在这段同居生活期间所共有的财产,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并做出妥善处理的决定;如协商无果,由国家相关机构依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裁决。
在处理因重婚引发的无效婚姻财产分配时,需当事人必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对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
当婚姻关系被宣告为无效或者已被废止之时,无过失的一方有权向对方索取合理的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