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复议程序依次包括如下步骤:
首先,当事人需提交详尽的复议申请以启动该程序;
其次,当该复议机关接收到当事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后,将在七个自然日内向被申请人发送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其复印件以供查阅;
紧接着,被申请人在收到上述相关材料后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之作出书面回应;随之而来的是第四步,即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所提交的回复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与调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并确定最终的复议意见;
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则是由复议机关着手制作并下发复议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