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属于我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该体系在联合国国家层面得到了国务院的正式批准设立而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证券交易领域的代表。
这一平台主要专注于向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的组织机构提供专业的股权公开转让、融资及兼并等相关综合业务服务。
时间回溯到2012年,新三板被创立的初衷就是为了给众多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一个稳定可靠的融资途径,特地针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满足沪深两市上市高度要求的小型企业进行深耕。
其经营与管理都交给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务院批准设立,隶属于中国证监会直属执行部门)来负责。
整个新三板市场层级划分为基础层、创新层以及精选层这三大板块。
其中,基础层所面临的投资风险相对较大;相反,精选层的风险则相应地较低。
尽管在投资门槛上较高,投资存在不可避免的风险,但是考虑到对中小企业发展、进而对于推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具有不可忽视的重大影响,新三板依然具备着独特的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