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危险驾驶罪的最新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首先,针对“追逐竞驶”这一严重情节进行判断,自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以极快的速度驾车行驶过程中,毫无约束地追逐与超越他车,这种行为往往频繁而突然改变车道,甚至在接近别的车辆时近距离闯入其前部;
其次,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简单明了的认定,即在道路视线范围内看到有人在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
面对这些繁多且琐碎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仔细辨别,以便更好地了解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各项细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