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每家商铺仅能够取得一份营业许可证,这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给各类工商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这一认证的规范与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颁布与制定。
营业执照的主要内容包括:
申请人的名字或单位的名字,地点,负责人员(领导者),实际资本(资金金额),经济形态(企业性质),商业活动领域(经营范围),商业运营形式(经营方式),员工数量,商业期限等等重要项目。
营业执照涵盖正本与副本两种类型,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正本应妥当安放于企业的主营区域或者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以备检查。
任何人不得擅自伪造、更改、租赁、转让营业执照,禁止对营业执照进行任何非法的篡改。
未拥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均不允许开业,也不能备案公章、签署相关合同、申请商标注册、发布广告宣传,银行亦不会受理其开立账户申请。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