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故父亲所遗留的财产,理应按照他所留下的遗嘱进行合理分配;若未立下遗嘱,则母亲与子女均为同等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对父亲的遗产进行公平且相等的划分;
然而,如他们能够达成协商共识,在遗产分配上作出不均等的决定也是可行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