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受非法侵害时,您有权寻求合法保护并且实施正当防卫。
然而,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以实际存在的不法侵害为前提条件。
不法侵害不仅涵盖了针对个人生命、健康权益的犯罪行为,而且包含了对人身自由、私人和公共财产等各类权益的侵犯行为。
因此,无论是犯罪行为还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只要其正处于进行过程中,均可作为实施正当防卫的对象。
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明确规定,对于为了保障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非法侵害继续发展,从而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失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且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正当防卫的强度超过必要限度导致重大损害后果出现,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在量刑上应予以减免或者从轻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面临正在进行的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如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情况,并不视为防卫过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对于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责任人应接受五天以上至十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处以二百元到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情节轻微的案例,则仅需接受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但凡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责任人将被处以十日以上至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罚金金额最低为五百元最高为一千元:
第一,参与群体性殴打、伤害他人;
第二,对于残疾人士、孕妇、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或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殴打、伤害;
第三,多次殴打他人或者一次伤害多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