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凡在井下、高空、高温以及繁重体力劳动等环境中,或从事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工作的从业者,无论他们现在或以往是否有过此类工作经历,只要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便可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申请退休手续;且此项规定适用于那些已经长期从事高空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达到十年;或者是长期在井下、高温环境工作达到九年;或者是长期处于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状态的八年内累计时间。
该规定具体规定了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进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三个基本要素: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或是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亦或是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八年的。
此外,这部分职工需参考并遵守国家所列出的特定特种工种目录中的相应工种。
对于那些在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上工作的生产或企业后勤工作人员,这些人可以提前五年申请退休,即男性年龄超过五十五岁;女性年龄超过四十五岁方可申请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