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每月住房公积的缴存额度由职工个人承担和用人单位为职工支付两部分构成。
假设,对于个人来说,其住房公积金的当期缴存金额等于他/她上一年中每月平均工资与特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乘积;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其为职工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度缴存金额也相应地等于该员工在上年度的每月平均工资与用人单位特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乘积。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被设定为百分之十(即0.1),而且您的每月工资为人民币1000元整,那么,在您确认接受邀请后,这将会意味着在您每次领取薪资时,需要扣除相当于100元人民币的薪酬作为住房公积金的预付费用,同时,公司亦将另行支付等量的资金以支持此项制度的实施。
此时,您的公积金帐户中每月都会增加高达200元人民币的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