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案件中,孩童通常会被判定交由父母双方中的哪一位来负责扶养。
这其中的决定因素通常取决于法律对于儿童抚养权方面的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针对不满两周岁的幼子或幼女,一般而言都应遵从母亲直接抚养的原则;对于已经超过两周岁的子女来说,若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要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后,他们的真实意愿也将成为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优先由母亲直接抚养。
这也就意味着,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倘若女孩尚未达到两周岁的法定年龄,那么母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将会大大增加。
当然,除非孩子的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况,且父亲愿意承担起抚养责任,否则,法院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
这样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以及对于家庭关系稳定的重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