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企业决定和外来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他们有责任为这些员工注入公积金福利待遇。
如若有单位故意逃避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拒绝为自己的雇员设立相应的公积金账户,那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实行强制措施并勒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否则将面临高达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处罚。
这是为了确保每位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权益与保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